阅览室规定
(一)各图书阅览室实行藏、借、阅一体化的管理模式,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的外借和就室阅览服务。
(二)个人书刊、活页夹、书包等请放入寄存柜中。
(三)读者入室应主动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,查找图书时不得乱插乱放。就室阅览的请到阅览区阅览,阅后自觉归还原处。
(四)读者借书须将图书及校园一卡通交由各室管理人员,办清借书手续后方可离开。
(五)对超期图书、污损、撕页或盗窃图书者,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罚。
(六)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,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期刊阅览室规定
(一)期刊阅览室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的就室阅览服务。
(二)个人书刊、活页夹、书包等请放入寄存柜中。
(三)读者入室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,查找期刊时每人每次只准取刊1本,阅读后自觉归还原处,不得多拿乱放。
(四)室内必须保持安静、整洁。不准在室内吸烟、吃东西;不准随地吐痰;不准乱丢果皮纸屑;不准谈笑喧哗。
(五)爱护期刊,人人有责。凡撕书裁页、偷书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。
(六)期刊阅览室的刊物一般不外借。确因教学研究急需者,可借过期期刊1至2本,借期不得超过1周。如有超期,电脑自动计费按超期处理。
电子阅览室规定
(一)本室供读者阅览电子文献和上网检索信息。
(二)进入本室须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。上机操作应先办理好上机手续,领取上机证,了解本室规章制度,然后方可对号上机。
(三)读者要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,无损坏桌椅,踢碰接线,随意关闭、启动计算机、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。出现问题或发现损坏,要请工作人员处理。
(四)严禁使用自带光盘、软盘,违者当场没收,情节严重者并处20-50元的罚款。
(五)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,杜绝违反互联网法规的不良行为。
(六)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扔纸屑杂物和大声喧哗。
(七)离机时应配合工作人员作好设备清查工作,办好离机手续后,方可离机。
自修室管理规定
(一)自修室是公共学习场所,每位读者都应自觉遵守公德,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(二)爱护公物,保持环境整洁,不要随意移动座椅,不要在桌椅上乱堆乱放,不要在墙壁上张贴广告,违者应负责复原或赔偿。
(三)室内不准大声交谈、接听电话、不准吸烟、吃早点或吃零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纸屑。
(四)为提高自修室座位的利用率,每位读者只能使用一个座位,不得以任何物品抢占座位,更不准私自妨碍他人使用。
(五)离开自修室时,所有个人物品应随身带走,否则后果自负。
借还书规定
(一)读者进入图书馆须出示本人校园一卡通,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讲究文明礼貌。
(二)学生每卡可借书3本,教工可借书5本。读者借书时需将所借图书连同本人校园一卡通交工作人员办理。
(三)读者还书时到总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,办清手续后方可离开。
(四)图书借阅期限:学生所借文艺小说、专业图书均为一个月,教工为2个月。凡超期未还者,微机将自动累计超期费(每天每本按5角计算)。读者借书超期费每月由财务处从校园一卡通中扣除。确因教学科研需要,所借图书可续借一次,学生为15天,教工为1个月。外出进修、出差人员要及时办理好借还手续。
(五)条形码是微机借阅识别图书的标识,要注意保护,如有损坏,必须赔偿。
(六)读者应爱护所借图书,如有丢失、破损、划线等情形,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遗失、污损、盗窃书刊的管理规定
(一)图书遗失、污损赔偿规定:
1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,限时以版本相同的新书赔偿,即书名、内容、著者一致,且须经图书馆采购中心认可。
2、1995年之前的图书按类分别赔5-10倍。
3、1995年以后的小说赔2倍,专业图书赔4倍,其他图书赔3倍,成套图书丢1本按全套赔偿。
4、工具书、孤本、善本、珍本,如有损坏或丢失,给予重罚。
以上各种情形,每本均需另外交条形码及加工费5元。
5、污损书刊,视其污损破坏程度处以10-50元的赔偿,情节特别严重者,按丢失图书的规定处理。
(二)凡撕毁、盗窃书刊者,按如下规定处理:
1、对借阅的书刊撕页,视情节轻重,处以100-200元的罚款,并写出书面检查交图书馆,情节严重者,还将通报批评。
2、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室、或以其他方式藏留图书者,均以窃书论处,在处以200元罚款的基础上,并通报所在班级或部门予以一定的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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